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徐月红发布时间:2026-04-24浏览次数:10

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6年工作要点》(苏高教会〔2026〕7号)的安排,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启动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请各部门按照《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办法》(附件1)规定认真做好评奖的宣传、组织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条件

1.评奖范围:成果限高等教育系统为研究对象、运用高等教育理论框架的成果,

注重反映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理论进展与现实问题及时推介高校管理和教学中的一线经验成果内容在学科归属上应隶属于“高等教育学”,属于其他学科专业属性的研究内容不予受理。

2.成果形式参评成果公开发表的文章、论文和著作,文章一般是指发表在报纸、杂志、内参等,论文一般是指发表于学术期刊或收录于学术会议论文汇编等著作一般指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各类学术成果,包括专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教材、教辅读物、文艺艺术类作品、未公开发表的报告、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等不参评。

3.参评成果的时限:自20251月1日起,至202512月31日止。已在全国和省级评奖中获奖的成果,不再参评。

4.成果的申报者限1人,隶属于成果署名的作者范畴成果署名与公开出版物应一致,一个作者可申报多项成果。每个申报者只能获评一项成果奖,与他人合作可另增一项。

5.系列论文申报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第一,论文作者为同一个人或同一课题组,第二,发表于同一刊物。围绕同一研究主题,个人或课题组发表于不同刊物的相同主题论文仅可单独申报,不按系列论文处理。

二、申报要求

1.《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评奖申报表》一式两份(附件2),申报表中“推荐单位意见”部分由学校统一填写盖章,二级部门无需盖章填写。

2.参评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一份。

3.《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一份(附件3)。

参评成果原件及有关证明材料一份,成果原件一般不予退还,如用复印件代替原件需经审核部门盖章,论文复印件需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封底等。

 

请各位申报人于20266月7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按照要求报送至行政楼422,《申报表》PDF版和《汇总表》Excel版电子稿发送至电子邮箱:gjs@nuist.eu.cn。

联系人:徐老师025-58731330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64月24

附件1.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办法.docx.pdf

附件2.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docx.docx

附件3.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xlsx.xlsx

附件4.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申报答疑docx.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