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研究聚焦我国高等教育政府评估这一核心治理机制,直指当前政府评估中存在的价值矛盾,系统梳理其特点与困境,并提出针对性优化路径,为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评估层面的解决方案。
政府评估:高等教育治理的核心机制,兼具权威与挑战
“政府评估是从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中生发的治理机制,是协调政府宏观管理与高校自主办学关系的关键手段。”别敦荣教授在研究中指出,经过四十余年发展,我国已形成以政府评估为主体,包含高校自我评估、社会评估、国际评估的复杂高等教育评估体系。其中,政府评估由教育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组织开展,覆盖各级各类高校的办学全领域,因其与政府管理权深度绑定,具有显著的权威性、分散性与激励性特征。
1.权威性体现在政府对高校的全面管理权限上——从办学资格审批到领导干部任免,从教学科研规范到经费投入,高校办学活动需接受政府指导,而评估结果直接影响高校招生计划、经费支持乃至办学资格,成为高校发展的重要“指挥棒”。同时,政府评估方案经专家反复论证与试点完善,兼具科学性与可行性,其价值导向更引导高校调整办学方向,贴合国家高等教育发展需求。
2.分散性则是政府评估的突出组织特点。我国高等教育实行中央与省级两级管理,教育、工信、民族事务等多部门均与高校办学相关联,各部门依据职责独立开展评估,导致“多头评估”现象普遍。据统计,2024年全国各级各类高校达3117所,面对数量庞大、类型多样的高校,分散评估虽能覆盖不同领域,却也让高校疲于应对多部门检查,难以形成评估合力。
3.激励性是政府评估的功能核心。无论是对优秀高校的经费倾斜与荣誉表彰,还是对不合格高校的招生调减与整改督导,抑或是评估结果带来的社会声誉影响,都在推动高校改进办学——正向激励引导高校追求卓越,负向约束则促使高校“知耻后勇”,最终服务于高等教育整体质量提升。
不过,研究也指出,当前政府评估仍面临政策衔接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与《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均强调“扭转不科学评价导向”“防止‘分数至上’偏差”,这恰恰反映出政府评估在标准、内容与方式上仍需优化,以更好适配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的发展需求。
四大矛盾凸显:政府评估的内在挑战亟待破解
作为涉及政府、高校、社会多方的价值评判活动,政府评估蕴含复杂的矛盾关系,这些矛盾不仅影响评估效能,更可能误导高校办学方向。别敦荣教授在研究中重点剖析了四大核心矛盾:
1.外部评估与内部评估的张力
政府评估作为外部监督手段,以政府价值追求为导向,具有行政指令性;而高校内部评估是自主办学的组成部分,旨在自我完善、凸显办学特色。当前,高校自评多作为政府评估的前置环节,其标准与方向受政府主导,自主性被削弱——部分高校为迎合外部评估,忽视自身定位与长期规划,陷入“为评而建”的误区,难以实现“以评促强”的根本目的。
2.政府行为与评估专业性的平衡
政府评估兼具行政性与专业性:行政性要求评估服务于政策落地,需具备刚性约束;专业性则强调遵循高等教育规律,以科学方法评判高校价值。实践中,部分评估过度强调行政目标,如以短期指标衡量办学成效,忽视高校人才培养、科研创新的长期性,导致评估标准偏离教育本质,难以真实反映高校办学质量。
3.分散评估与高校统整办学的脱节
政府各部门的分散评估多聚焦高校某一领域(如教学、科研、就业),而高校办学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协同推进的统整过程——单一领域的评估结果无法全面反映高校整体效能,甚至可能因部门评估标准冲突,让高校陷入“顾此失彼”的困境,削弱评估对高校发展的指导价值。
4.短期绩效与长期发展的错位
政府行政具有“问题导向”与“任务导向”特征,评估多关注高校当前办学状况,如年度招生、科研经费等短期绩效;而高校办学是连续性过程,其成效需历经数年甚至数十年检验(如人才培养质量)。短期评估易导致高校急功近利,重“显性成果”轻“隐性积累”,影响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
多维优化路径:让政府评估真正赋能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
如何破解矛盾、提升政府评估效能?别敦荣教授结合国家政策导向与高等教育发展实际,提出四大优化路径,为政府评估改革提供清晰方向:
1.加强评估立法,筑牢法治基础
当前1990年出台的《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规定》已难以适配高等教育普及化现状,亟需修订或制定新法规。立法需明确政府评估的宗旨、责任主体与权限范围,规范评估程序与结果使用机制,既要解决“多头评估”“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也要维护高校办学自主权,让评估成为政府与高校关系的“减压阀”,而非束缚高校发展的“枷锁”。
2.建构综合性评估体系,整合评估力量
针对分散评估的弊端,需推进“管评分开”——将各部门评估职能剥离,集中赋予专门评估机构(如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地方教育评估院),由其统筹开发综合性评估方案。方案需兼顾政府多部门需求,制定发展性、增值性评估标准,既关注高校当前成效,也重视其进步幅度;同时建立评估信息共享平台,让评估结果为政府决策、高校改进提供统一依据,避免重复评估与标准冲突。
3.AI赋能评估,升级监测手段
数据是评估的核心基础。研究建议利用AI技术构建高校办学与发展状态监测体系:一方面,为不同类型高校开发多维办学模型,明确个性化数据指标,实现“一校一策”的精准评估;另一方面,通过实时数据采集与智能分析,减少对高校办学的直接干扰,同时提升评估的客观性与效率——AI可辅助专家挖掘数据价值,验证评估结论,甚至对高校整改过程进行“虚拟督导”,让评估从“阶段性检查”转向“常态化监测”。
4.完善政策工具,强化评估实效
评估的最终目的是促进高校发展,需将评估结果与政策工具深度绑定。政府可通过三类工具发挥评估作用:资源配置(调整经费投入、项目支持)、行政调控(优化高校领导任免、人事政策)、表彰奖励(授予荣誉或问责整改)。同时,评估部门需联合其他政府部门开展研究,基于评估结果提出精准政策建议,避免“评估与政策脱节”,让评估真正成为推动高校改革、建设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的“助推器”。
摘编自:《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