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4年工作要点》(苏高教会〔2024〕7号)的安排,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启动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请各部门按照《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办法》(附件1)规定认真做好评奖的宣传、组织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条件
1.评奖范围:成果限高等教育领域,注重反映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理论进展与现实问题,包括高校管理和教学中的一线经验,但具有学科专业属性的研究内容不予受理(高等教育学除外)。成果形式为在报纸、期刊等公开出版物上发表的文章和论文、出版社出版的著作。教材、论文集、未公开发表的报告、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等不参评。
2.参评成果的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已在全国和省级评奖中获奖的成果,不再参评。
3.一个作者可申报多项成果,但受奖项名额限制,每个申报者只能获评一项成果奖,与他人合作可另增一项。
4.系列论文申报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第一,论文作者为同一个人或同一课题组;第二,发表于同一刊物的同一主题。个人或课题组发表于不同刊物的相同主题论文只可单独申报。
二、材料要求
1.《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评奖申报表》一式两份(附件2),申报表中“推荐单位意见”部分由学校统一填写盖章,二级部门无需盖章填写。
2.参评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一份。
3.《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一份(附件3)。
参评成果原件及有关证明材料一份,成果原件一般不予退还,如用复印件代替原件需经审核部门盖章,论文复印件需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封底等。《申报表》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 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请各位申报人于2024年6月7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按照要求报送至行政楼422,《申报表》PDF版和《汇总表》Excel版电子稿发送至电子邮箱:gjs@nuist.eu.cn。
联系人:徐老师 025-58731330
附件1.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办法.docx
附件2.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docx
附件3.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xlsx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