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扩大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范围

发布者:徐月红发布时间:2024-02-14浏览次数:132

安徽省科技厅等10个省直部门于日前联合印发了《安徽省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全省遴选了106家单位进行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至此,安徽将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范围由此前的5家扩容至106家。

20226月,安徽省科技厅等7部门出台《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三年行动方案》,遴选安徽农业大学、安徽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安徽工程大学和安徽医科大学5家省属高校为首批职务科技成果赋权试点单位。据悉,此次遴选出的106家参与改革试点单位包括安徽师范大学等28所高等学校、安徽省农业科学院等58家科研机构、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20家医疗机构,试点期限为3年。

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是《方案》的一大亮点。《方案》规定,在明确单位科技成果转化权益前提下,试点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将单位所持有的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部分赋予成果完成人(团队),试点单位与成果完成人(团队)成为共同所有权人。此外,试点单位可赋予科研人员不低于10年的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在科研人员履行协议、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积极进展、收益情况良好的情况下,试点单位可进一步延长科研人员长期使用权期限。试点结束后,试点期内签署生效的长期使用权协议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继续履行。

相比改革试点之前,《方案》将从五个方面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一是明确市场淘汰+择优增资+技术转让机制;二是审批周期更短,科技成果应用时效性更强;三是转化应用方式更加灵活,科研团队积极性高;四是进一步规范职务科技成果处置流程;五是进一步激活创新活力,支持学科评估。

摘编自科技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