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督导趋向精细化专业化协作化——国外教育督导现状与启示

发布者:徐月红发布时间:2021-06-04浏览次数:1811

为提高教育督导水平,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教育督导相关要求、体制、机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意见》指出,目前我国教育督导存在机构不健全、权威性不够、结果运用不充分等突出问题。

法国教育督导管理体制与我国类似,在中央一级设立了督导总局。与我国不同的是,法国督导总局分为具体两个职能机构:国家教育督导总局(IGEN)和国家教育行政与研究督导总局(IGAENR)。前者负责教育制度宏观监控、地方教育工作督查以及对教育热点问题的调研工作,后者负责对学校行政、财务状况进行检查,为教育行政诉讼提供咨询,研究和评估国家教育制度,录用教育行政、财务工作人员并开展相关培训。爱尔兰教育督导管理体制同样与我国类似,在教育与技能部(DES)下设立了教育督导总局,负责学校评估、信息管理、数据整合、咨询报告等具体工作。英国正在实行全国性、一体化的督导管理。教育、儿童服务和技能标准办公室负责8个地区的教育督导统筹、管理、评价和监督工作。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各州在教育决策过程中拥有很大自主权,各州教育督导管理体制也存在差异。

教育督导一般在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三个方面发挥关键作用,具体包括督促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指导学校提高教育质量、为教育治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等。在督政方面,法国督学每年须向议会提交督导年报,并根据议会要求撰写专题报告。在督学方面,德国督学在开展教育督导前,会与对象学校就评价指标与内容进行协商。在评估监测方面,英国教育标准办公室通过制定分级评价指标体系为督导工作提供了统一的评估监测标准。

提升督导权威是构建现代教育督导制度的迫切需求,是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核心问题,也是教育督导长远发展的基本要求。在资质认证方面,教育部印发的《督学管理暂行办法》对督学聘任、责权等事宜进行了规定,督学人员主要来自单位推荐。法国设立了部门审议、审议—实习、考试—培训—实习等多种督学认证形式,对申请者的学历、资历、年龄均有明确要求,且申请者必须是在公立教育机构任教的正式教师。在培训方面,为提高培训针对性,美国专门为督学开设了督导、测评、行政等课程。

对我国教育督导工作的启示。依托现有资源,完善教育督导机构建设。加强队伍建设,持续提升教育督导权威。《教育督导条例》规定,要高度重视教育督导队伍建设,聘任讲政治、敢担当、懂教育的国家督学。除了严格把控督导招聘、培训、任用、考评等环节,地方政府还可聚合社会力量。强化问责机制,确保督导成果充分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