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社局近日发布《关于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北京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履行本单位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可以利用本人及其所在团队的科技成果,在业余时间到与本单位业务领域相近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兼职,或是在职创办企业。更为重要的是,北京的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可以携带科研项目和成果,离岗创办科技型企业,或是到企业开展创新创业工作。离岗创业期限一般为三年,因特殊需要延长到五年。
(摘编自 2017 年 7 月 6 日《北京商报》)
(摘编自 2017 年 7 月 6 日《北京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