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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教“三大规划”入法保障高校“双一流”建设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1-13浏览次数:841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日前表决通过《上海市高等教育促进条例》。这是全国第一个高等教育的地方条例。《条例》共分六章 52 条,要求将“立德树人”作为高等学校德育评价的重要内容,对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教师职务评聘和考核评价、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出细化规定。《条例》还吸纳了本市高等教育布局结构发展规划、学科布局规划和职业教育规划的内容。《条例》还专门规定了“依法自主办学”一章 13 条内容,明确高校办学目标以及依法落实办学自主权的相关内容,从保障学校权利和推进政府简政放权两个方面规定了包括人员编制、职称评聘、收入分配等多项具体措施。

 (摘编自 2017 年 12 月 29 日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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