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召开全国博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座谈会。此项改革试点工作是在全国博士生培养高校中遴选十所左右博士生教育规模较大,质量较高,改革基础较好,改革意愿较强的高校。入选开展全国博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 14 所高校是: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厦门大学,北京航天航空大学,天津大学和苏州大学。
(摘编自 2017 年 8 月 3 日厦门大学新闻网)
(摘编自 2017 年 8 月 3 日厦门大学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