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5+3”一体化医学人才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强调创新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强化临床实践能力培养。即 5 年本科阶段合格者直接进入本校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效衔接的 3 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阶段,实施一体化人才培养。意见要求,有关高校要因校制宜,构建本科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效衔接的人才培养模式,统筹安排 5 年本科教育与 3 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过程,统筹安排研究生学位课程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理论课程的教学,推动本科课程与研究生课程、基础医学课程与临床医学课程、专业课程与人文素养课程的有机融合。
(摘编自 2017 年 7 月 5 日《中国教育报》)
(摘编自 2017 年 7 月 5 日《中国教育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