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高校可自主确定港澳台学生招生数量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2-07浏览次数:549

      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今后,内地(祖国大陆)高校可在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之外,自主确定招收港澳台学生的数量,港澳台学生可通过联考、高考统考等多种方式入学。依据规定,高校可以在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之外,根据自身办学条件,自主确定招收港澳台学生的数量或比例。高校应将招生情况报教育部备案。高校可自行招收港澳台进修生、交换生和旁听生。港澳台学生应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执行统一的毕业标准及同等医疗保障政策,其政治课和军训课学分可以其他国情类课程学分替代。
                                             (摘编自2017年1月10日《北京日报》)